任职要求:
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2)、艺术学(13)
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年龄:38周岁以下
其他:限应届毕业生
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六)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的,须为198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须为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研究方向:
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2)、艺术学(13)
福利待遇:
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市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