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县有相应职务和相当学术成就的人才。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果较为丰富,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研究方向: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绿色冶金与资源综合利用、生物基功能高分子材料、光电转换材料与器件
福利待遇:
安家费:30-50万元。
科研启动费:
自科:10-20万元;
社科:5-15万元。
鼓励学院根据人才业绩成果和潜力配套科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