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学校师资缺口大、人才需求旺盛且引进难度大的紧缺学科博士,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取得一定影响力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专业方向: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研究方向:
专业方向: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福利待遇:
(一)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同时提供购房补助、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人才津贴等优厚条件。
(二)学校为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根据相应标准予以报销。
(三)学校协助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
(四)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
(五)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
(六)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