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博士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顶尖人才(A0)和领军人才(A1)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拔尖人才(A2)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骨千人才(B)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后备人才(C1和C2)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D)不超过40周岁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
员
研究方向:
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学校根据招聘工作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博士引进待遇按照《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号)分类标准执行。
(1)引进费(含省、市人才引进补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者税前70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税前60万元;
(2)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10万元;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