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教学科研能力较强。7.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应聘教学科研骨干岗位还需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研究方向:
政治学理论(030201)、中外政治制度(030202)、行政管理(120401)
福利待遇:
校(院)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优化各项培养措施,努力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各种优惠待遇,积极创造良好用人环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发展。(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首聘期6年。(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适度宽松的科研和工作环境、过渡性单身宿舍等优惠政策。(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四)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有关人才政策。(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实行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