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6.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7.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土木工程、建筑学、力学、水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专业:土木工程:0814、085901;建筑学:0813、0851;力学:0772、0801;水利工程:0815、085902;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地质工程:081803、085703;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工程管理:1256、1256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1201。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省直事业单位正式编制;2.学校提供最高40万元安家费(税后);3.同时按现行政策享受校内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目前标准为2000元/月;4.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最高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最高7万元;5.配偶工作:如配偶不在本市工作(或无工作),在符合学校岗位需求情况下可酌情解决其配偶工作;6.行政职务:引进人才在原工作单位有行政职务的,可根据学校空岗情况聘任,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