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优良;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
(三)教学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高层次人才可放宽;
(四)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行业规范,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与专业技能;
(五)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开拓创新能力。认同学校发展理念,能够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经相关权威部门查证属实并记录在案者;
4.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研究方向: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