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4.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所学专业口腔医学(技术)、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口腔种植学、基础口腔、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口腔医学、口腔修复重建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整形美容学、口腔科学、口腔医学硕士资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研究方向:
口腔医学(技术)、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口腔种植学、基础口腔、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口腔医学、口腔修复重建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整形美容学、口腔科学、口腔医学硕士
福利待遇:
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
2.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校认定后,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