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2. 引进条件: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力或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且教学科研能力达到我校教授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福利待遇:
1. 聘为教授、博导;
2. 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购房补贴及科研经费;
3. 提供周转住房1套(使用期限2年);
4. 提供独立科研用房,配备2名科研助手(E、F类博士);
5.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