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立场坚定。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师德师风,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号之后出生)。
4. 具有卓越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潜力。
5. 符合师资博士后岗位的基本要求和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6. 应聘者为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户口迁移的条件和要求。
7. 应聘者为在站博士后的,应符合二次进站相关规定,且能保证3年在站时间。
8.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博士后相关的其他政策要求。
9. 应聘者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10.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专业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1区发表文章2篇以上(含2篇)。中药药剂学学系中共党员优先。
福利待遇:
1. 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科研支持+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