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学历及职称要求:博士研究生(含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专业要求: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以及具有绿色智慧城市和遗产保护领域丰富研究成果的相关专业。
6. 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五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六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 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或企业在绿色智慧城市和遗产保护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具备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管理能力和战略发展眼光。
9. 在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上的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认可,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8篇以上,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主持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10. 全职到岗工作。
福利待遇
1. 学校根据受聘者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并对照约定业绩成果确定相应待遇标准,按A类及以上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
2. 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并纳入编制管理。
3. 符合地方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同时报请地方人才部门给予相应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