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还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好的组织领导、沟通协作和开拓创新能力;能较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勇于担当,相容性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勤政廉洁,公道正派。具体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 以下两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
(1)管理人员具有正科级或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任副高级及以上,或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1.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医院采
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与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采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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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的制定工作,履行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职责;
2.推进医院内控建设,推进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优化工作流程,实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统筹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内部
轮岗机制,领导和监督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依法合规实施采购活动;
4.审批采购申请,协调各部门采购需求,统筹制定采购计划,合
理安排采购进度;
5.落实“一岗双责”,是本部门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
责任人,加强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