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博士毕业,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入站后与我院重点支持专业相对接,开展相应科学研究;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1篇且IF≥10分。2.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博士毕业,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1篇。3.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博士毕业,有一定研究基础;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SCI文章。4. 各类型博士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院,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5. 博士后在站期间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6. 博士后入站、在站及出站管理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福利待遇:1. 薪酬待遇: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5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4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25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所有类别博士后在站时先按照基础年薪发放(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共2年。出站时根据入站条件、在站业绩完成及考核情况等补发剩余奖励性绩效。2. 科研待遇: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等科研平台使用权利。科研经费方面,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 生活待遇:博士后参照我院职工管理,享有在职职工同等健康体检、过节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协助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生活补贴,5000元/月,共24个月。出站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留济补贴最高给予25万元。4. 延期待遇:延期最多12个月,延期期间年薪按照15万元/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5. 其他待遇:在站期间按上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站期间医院协助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人才支持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