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 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注: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
福利待遇:
1.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聘为博导。
2.直接认定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三级)。
3.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各类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4.按照相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提供科研工作用房及所需实验条件;协助组建团队;在研究生招生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学校提供充足安家补贴,可优惠价购买校内预留人才房或享受优厚住房补贴。
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解决配偶工作。
6.享受陕西省“三秦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持卡可享受医疗、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省内机场、铁路客运站等绿色通道或贵宾服务待遇;全省A级旅游景(区)点免门票等专享服务。
特别说明:
1.海外优青进入答辩暂未通过者,可根据业绩条件申请校内相应“长安学者”岗位,享受人才岗位待遇保障。
2.申请海外优青,可同步申请“陕西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陕西省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津贴60万(免税),科研启动经费30万。
3.学校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将为您提供从政策咨询、申报准备、入职报到、落实待遇等一站式服务和全过程保障。
4.学校和相关学院组织专家指导申报书撰写和修改。学院设有工作专班,安排对接团队并配备专人协助您准备和完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