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多年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并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3. 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强,具备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4. 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福利待遇:
1. 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2. 学校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缴纳五险二金。
3.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办理济南市人才补贴。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泉城安居卡,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700元/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