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介绍:
主任医师,教授,博导,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常州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江苏省十三五青年医学人才,常州市医学领军人才,常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国际UBE协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脊柱微创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内镜纤维环修复研究组副组长;中国康复医学会骨质疏松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全国青年委员;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脊柱分会腰椎教育工作组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骨科分会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外科技术创新与推广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骨科专业委员会南京培训基地委员;江苏省医学会骨科分会委员,脊柱学组、基础学组和骨科微创学组委员、江苏省医师协会骨科分会微创学组委员;江苏省研究型医院学会颈腰疾病健康管理与加速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UBE协会江苏省UBE联盟执行理事等。
主要研究方向:脊柱外科退变及组织工程,近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江苏省科技厅项目3项等。获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江苏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1项;常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和常州市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1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
研究方向:
脊柱外科退变及组织工程。
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
(2)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条件,全职博士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及写作能力。
2.学术条件(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
(1)近三年,以第一(物理位置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最后)身份在SCI(SCIE)/EI收录的中科院分区(大类)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著,或发表影响因子≥5分的论著1篇及以上;或发表SCI(SCIE)/EI收录的论著累计影响因子≥6分。
(2)既往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4)博士期间研究成果尚未发表,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定具有较好的创新性,有望取得重大突破。
薪酬待遇:
1.全职博士后享受年薪制:
(1)工作站全职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0万元/年;南医名城师资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6万元/年。
(2)叠加待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12-18万元/年,资助2年;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10-25万元/年,资助2年 。
2.学术型博士在从事研究工作的同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享受税前基本年薪25万元/年,同时,享受规范化培训期间薪资待遇。
3.配套相应科研启动基金20-30万元/人。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医院职工日常生活福利,医院协助办理其配偶暂住户口申报及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
5.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博士后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市局级科研项目。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相应的科技奖励。
7.在研究期间获得国家级课题,优先获得留院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