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或培养对象;或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或以第一作者在SCI、CSSCI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理工类3篇以上,文史类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食品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设计学、国际商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电子信息
福利待遇:
(一)引进待遇(万元)
生活和购房补贴:40-80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10万元
注:具体待遇根据业绩成果和水平实行一人一议。
(二)其他待遇
1.低职高聘:一般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专业技术九级岗待遇;业绩突出的博士进校后可享受三年副教授七级岗待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学校认定可高聘一级,三年后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2.过渡性住房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第一年房租由学校提供,后两年学校承担一半房租,标准为1500元/月。
3.符合条件可申请获得省市级人才项目,并获得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和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