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B类(同时符合下列①②③④四项条件中的一项者)
①在相关专业顶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2篇;或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理科、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
②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非一年期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层次项目,或主持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或主持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及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级),或主持3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3项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1项省级杰出青年科学
基金项目。
③全职来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如:湖北省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楚天学者特聘教
授,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④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获得者;
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获得者;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优秀等次(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专利奖金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
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获得者;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
文华奖单项奖获得者;中国出版政府奖个人获得者;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美术作品展览金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中国音乐金钟奖金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舞蹈荷花奖获得者;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个人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说明:
1.以上博士专任教师应聘人员的论文、奖项和项目须为近五年成果。其中论文如未做特殊规定则必须为本人独著或第一排名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2.被SCI、SSCI收录的论文,以发表当年中科院信息情报研究所发布的《SCI期刊分区目录表》和《SSCI期刊分区目录表》大类分区(一级学科)为准。被A&HCI源刊(CD版)收录的论文按CSSCI来源期刊论文(未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未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计算。人文社科类CSSCI源刊、SCI期刊和SSCI期刊论文经科学研究处认定后,可按同级别进行相互替换使用。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按省部级项目计算。
4.相关专业顶级期刊指SCIENCE,NATURE,CELL,《中国社会科学》正刊。
5.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必须累计在国(境)外脱产学习12个月以上。
研究方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