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外籍人员应遵守中国的公序良俗和教师职业道德,尊重中华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6.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中关于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岗位条件
参照相关各类人才引进的标准或要求,可咨询相关用人单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研究方向:
中医基础理论、中西医结合基础、方剂学、伤寒论、中医医史文献、中药学、中医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药剂学、生药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医学、病理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免疫学、针灸推拿学
福利待遇:
1.按照年薪30万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含五险一金),在站期间享受学校职工福利待遇(2年),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博士后待遇。
2.考核奖励:师资博士后人员出站考核良好者,给予10万元津贴奖励,优秀者给予20万元津贴奖励。
3.生活保障:在站期间可享受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不超过2年)。
4.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申请并按学校规定统一管理,实行分档申报、分档考核;自然科学类不高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高于6万元。
5.职称:符合政策规定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职称评审。
6.留校:学校与入站师资博士后签订预聘协议,正常出站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学校按相关政策招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并优先参加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留校工作者,可申请安家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