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岗位要求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本科为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研究生为机械设计、制造方向。
三、专业要求
机械专业
四、报考注意事项说明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招聘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学生干部经历”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班级班长、团支书。
3.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审查参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
研究方向:
机械专业
福利待遇:
1.学院为事业单位法人,教职工无事业单位编制。
2.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学院正式教职工薪酬体系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企业年金。
3.提供入职前5年400元/月的租房补贴,以及3年学位津贴(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新进人员报到之月距毕业次月超过36个月的,不享受学位津贴;不足36个月的,自报到之月起享受,享受至距毕业次月第36个月份为止)。
4.来校面试并录用者,学院提供往返交通费(动车二等座、硬卧、长途汽车),交通费凭车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