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原则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研究生专业要求
基础医学学科、生物学学科、医学实验技术专业、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学科、生物学学科、医学实验技术专业、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待遇面议,实行“一人一议”。
2.职称方面,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者,专业技术职务可根据代表性成果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4.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5.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其他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置、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相关工作。
6.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一金。
7.其他福利待遇:
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8.注:
(1)原则上第三层次以上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2)各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均包含淄博市人才待遇。
(3)科研启动资金可用于学术交流和课题联络的差旅费用、图书和简单仪器设备的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