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操作能力。
(四)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能为学校的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双证(国内的须具备“双证”,国外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正高职称,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学校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
(六)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人才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青年岐黄学者。
(5)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6)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
(4)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4)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三、岗位条件
1.优先考虑硕博阶段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中药学优先考虑有中药制药企业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一级学科优先考虑下述专业或相关专业背景:
①临床医学优先考虑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放射影像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专业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②中医学、中医优先考虑中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优先考虑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④电子信息优先考虑人工智能专业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⑤教育学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学专业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⑥地质学,优先考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或有相关专业背景。
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优先考虑TEM8合格证书
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护理学(0783、101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医(1057)、药学(0780、1007、1055)、中药学(0781、1008)、医学技术(1010、0782)、电子信息(08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812)、口腔医学(1003、105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临床医学(1002、1051)、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972)、软件工程(0835)、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1072、085409)、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应用经济学(0202)、教育学(0401)、体育学(0403)、基础医学(10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民族学(0304)、生态学(0713,研究方向聚焦森林生态)、林学(0907)、农林经济管理(1203)、社会学(0303)、地质学(0709)等相关专业
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专业类别:无
2.贵阳市政策: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政策
(1)补助:面议
(2)住房:面议
(3)科研启动费: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