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领域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副教授和教授;有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共事务、具有奉献精神
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
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学科研究背景,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调入教师(包括高校、科研院所调入人员或以非博士后身份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相应高级职称,符合学校和学院各学科人才引进标准。
研究方向:
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领域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副教授和教授;有团队合作精神,热心公共事务、具有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