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 引进的人才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各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对于领军人才首聘服务期按协议聘期执行;对于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首聘服务期一般为8年;对于柔性人才引进按聘期3-5年(协议制工资)执行。
二、其它条件
无
研究方向:
0703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60生物与制药
福利待遇:
基础性待遇:薪酬待遇和科研条件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合同约定。
科研启动费: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
其他共性待遇(所有人才类别通用)
引进(培养)人才依据其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符合《湖北理工学院人才成长工程计划》中“湖北理工学院青年人才托举计划”相应业绩条件的,可依照规定兑现相应的专项经费资助。
入职后对署名有“湖北理工学院”(英文名:HubeiPolytechnicUniversity)名称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成果可按照《湖北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获取相应的科研奖励。
除上述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省、市两级提供的人才项目资助及配套待遇,具体标准以当年度省、市发布的最新人才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