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36岁
资历:2年及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博士研究生
学术条件(满足任意一条):
项目类: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面上项目1项+T1论文≥1篇
论文类:《NatureCommunications》《PNAS》《PhysicalReviewLetters》等同级别期刊论文1篇;或学科前3%期刊论文≥2篇;或T1论文≥5篇(其中NI论文≥2篇);或NI论文≥4篇;或T1论文≥6篇;或T2及以上论文≥9篇(其中T1论文≥2篇)
获奖类: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特等奖前4(或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第1)
专利类:省政府专利银奖(第1发明人)或专利权转让款≥10万+T1论文≥4篇
头衔类:国家博士后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青拔人才及同层次人才,或任期内T2期刊副主编
研究方向: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湖北省人才项目,申领楚才卡,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优质服务,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绿色通道、免旅游门票等。
2、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3、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
4、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至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5、“长大学者”岗位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直接认定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长江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长江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享受荆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质教育资源。
7、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周转住房,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
8、学校拥有两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引进人才可享受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9、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长江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办法(长大校发【2025】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