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拥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及博士后研究经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独立科研能力。
4.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物理或医学等相关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5.工作态度严谨务实,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研究思维。
6.具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才计划申报潜力者优先;在重要学术成果、科研项目、海外高水平学术经历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研究方向:
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物理或医学等相关领域
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薪酬福利按照复旦大学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