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考虑。(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专家级学术造诣,并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显著学术成果。二、专业方向:(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类: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二)生命健康类:生物技术、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研究方向:
专业方向:(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类: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2)生命健康类:生物技术、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相关专业;(3)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一)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二)对于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博士人才及学科专业特殊需求人才,经学校评审认定后,可纳入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实行差异化、灵活性的人才政策。(三)福利待遇:带薪寒暑假、五险一金、节日补助、绩效奖励、餐补、单身宿舍、通勤班车、培训进修。(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享受副教授薪酬待遇,已具备副教授职称的享受教授薪酬待遇,另外享有博士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五)取得相应成果,按学校相关奖励文件执行。(六)学校具有职称评审自主权,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学校职称评审。(七)符合国家和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支持推荐申报,入选后可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