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教学,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担任至少一门专业课程的课程主讲教师,加入相关课程教学团队,申报教改课题;
2.科研,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方向符合所在学科要求;
3.社会服务,联系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进行产学研成果转化;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专业名称:
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光学工程一级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系统科学一级学科、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数学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一级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机电工程、机器人工程
研究方向:不限
其它条件要求:
1.工作积极主动,热爱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能独立进行论文和基金申请书撰写,独立开展课题组相关研究方向研究,协助指导研究生,协助课题组长管理实验室;
3.能够胜任1门及以上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主修课程的教学工作;
4.认可学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和办学理念,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5周岁(1970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情况: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