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岗位:
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住房待遇:
根据学校规定,享受公租房、住房补贴等待遇。
其他支持: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海外申请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7.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国内申请人:
具有在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是国内相关领域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