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类别及条件:
1.第一类(顶尖人才):学术造诣精深,在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A类资格条件。
2.第二类(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能够把握本领域学科发展方向,引领本领域学术前沿,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或主持过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级、资助经费相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3.第三类(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资格条件;二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联合基金项目1项;三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项;四是主持过与条件二或条件三项目等级、资助经费相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4.第四类(骨干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资格条件;二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项;三是主持过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
5.第五类(优秀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资格条件,具体分为A、B、C三类。
(1)优秀人才A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二是具有海外博士(后)2年以上经历,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5篇及以上;三是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近3年,单个科技成果转移项目(或横向项目)合同总到账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或科技成果转移项目(含横向项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四是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经纪人,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近3年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到账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2)优秀人才B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二是具有海外博士(后)2年以上经历,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三是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近3年,单个科技成果转移项目(或横向项目)合同总到账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或科技成果转移项目(含横向项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四是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经纪人,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近3年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到账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3)优秀人才C类,其它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E类及其以上资格条件人员。
基础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中医学(1005)、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生物学(0710)、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医学工程(083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公共卫生(1053)、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机械工程(0802)、电子信息(0854)、应用经济学(0202)、中国语言文学(0501)、社会学(0303)、法学(0301)等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学科中与中医药健康产业科学研究相关专业
其他说明:
1.编制说明:人员编制原则上纳入江西编制管理,其中,被认定为“骨干人才”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纳入中央编制管理;
2.数量说明:对高层次人才第一类(顶尖人才)和第二类(领军人才)的招聘数量不做限制。
引进待遇:
1.编制类型:
(1)中央编制:拔尖人才、骨干人才
(2)江西省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优秀人才
2.薪酬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层级工资待遇
3.安家费(税前):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一人一议
(2)拔尖人才100万元
(3)骨干人才80万元
(4)优秀人才(A\B\C):A类60万元,B类50万元,C类40万元
4.协议目标奖励(税前):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一人一议
(2)拔尖人才80万元
(3)骨干人才50万元
(4)优秀人才(A\B\C):A类20万元,B类15万元,C类10万元
5.人才培育经费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一人一议
(2)拔尖人才200万元
(3)骨干人才100万元
(4)优秀人才(A\B\C):A类50万元,B类40万元,C类30万元
6.住房:原则上提供一套拎包入住的免租金人才公寓
7.人才政策:
(1)南昌市
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具体详见《南昌新“人才10条”》
(2)赣江新区
F类及以上人才:
• 岗位补贴:3000-15000元/月
• 购房补贴:10-600万
• 租房补贴:1000-5000元/月
具体详见赣江新区人才政策文件
8.说明:单位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充足的业务平台和团队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