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青年百人计划”A+层次可放宽至38周岁);5.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3)经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认定为学术科研能力突出者;6.学历背景与工作经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QS、Times、USNews、ARWU)前400名境外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内著名的科研院所,且博士指导老师或合作导师为国家级人才;(2)拥有一年以上的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且博士指导老师或合作导师为国际知名学者;7.具有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经历;8.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艺术学相关专业,研究方向包括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等领域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2.按学校“青年百人计划”政策提供薪资:A+层次(特聘教授)年薪40W-60W,A层次(特聘副教授)年薪30W-45W,B层次(特聘讲师)年薪20W-35W;3.提供安家费(10W-30W)及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W-20W);4.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公寓或人才住房补贴;5.符合条件者可叠加享受广州市青年人才相关政策(含安家补贴、就业补贴等);6.依托学校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开展工作;7.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各类项目;8.在站成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留校任教;9.享受青年教师专项培训及学术交流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