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
应聘条件:
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普通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配套待遇:
各类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特殊待遇
1.理工科和人文社科分别提供不同额度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2.享受不低于副高职称待遇
3.享受租房补贴2000元/月,享受时间为24个月
4.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
5.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
6.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人才;
7.师资博士后出站后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可转专任教师,普通博士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任留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