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统一招聘基本要求
(一)政治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四)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五)符合岗位基本条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导员岗位具体要求(需满足上述统一招聘基本要求)
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能力素质:热爱学生工作,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优先条件: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或有校(院)级学生会干部、三支一扶、村官、入伍等经历者优先;
其他要求:新进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入住年限不低于1年(具体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且能同时胜任每周2-4学时的教学任务。
研究方向:
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硕士专任教师引进条件和待遇
应届硕士毕业生年薪8-10万元;具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薪10-15万;特别优秀的“双师型”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可提供校内周转住房。